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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17年11月01日
为了方便公众及时、准确获得科学技术部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主动免费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具体参见《科学技术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主动公开方式:主要通过科技部门户网站(网址:www.www.gqxdfc.com)公开政府信息。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内容和特点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以外的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提出
申请人应当填写《科学技术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通过科技部门户网站在线填写或下载,也可以到受理机构自行领取或复制。提交申请时,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信息或证明文件。
通过下列方式向科技部提出申请:
1.网上申请。在科技部门户网站在线填写《申请表》后,在网上提交。(请点击链接打开)
2.书面申请。从科技部门户网站上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邮寄或传真至科技部办公厅。邮寄申请的,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以邮寄信函方式提交申请的,受理机构签收之日为申请时间;以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或将申请寄送至受理机构以外的机构和个人的,受理机构在实际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进行电话联系确认,确认之日为申请时间;未提供联系电话或电话无法接通的,待恢复与申请人联络之日启动处理程序并计算期限。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当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可到受理机构现场领取申请表,填写完毕后当面提交。现场提交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4.《申请表》填写要求:
《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等相关线索;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
(4)一张申请表填写一项申请内容。
为提高工作效率,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项信息,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办理
科技部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对要件完备的,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我部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三)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按《条例》规定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具体费用标准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为准。
(四)责任义务和隐私保护
申请人对申请答复内容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申请时所填用途。如果申请人恶意修改或使用本机关提供的信息,本机关将保留依法追究申请人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本机关充分尊重和保护申请人的个人隐私。除申请人本人授权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外,本机关不向任何无关第三方公开、提供或透露申请人的信息及其申请公开的事项内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名称:科技部办公厅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邮编:100862)
咨询电话:010-58884968,传真:010-58881878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监督方式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科技部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科技部办公厅,监督电话:010-58881865。
科技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投诉部门:科技部机关纪委,监督投诉电话010-58881775,投诉邮箱:jgjwxfjb@most.cn。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科技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部门: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政策法规与监督司,邮编:100862。
科技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理部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6号,邮编:100040。
附:科学技术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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