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的通知
索 引 号: 306-03-2016-102 信息类别: 规范性文件2016
发布机构: 科技部办公厅 发文日期: 2016年04月11日
文  号: 国科办函政〔2016〕241号 效  力: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的通知

国科办函政〔2016〕2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室),中央军委科技委、武警总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养”,按照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6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要求,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决定组织举办“2016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目的
    2016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以“创新引领 共享发展”为主题,主要目的是宣传创新驱动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创业成果服务改善民生,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通过大赛在全社会广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为全国科技人员、科普传播、讲解和科普志愿人员搭建学习交流的平台,宣传《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提升科普传播能力,推动我国科普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
    承办单位: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广东科学中心、广东广播电视台
    协办单位:广州科普联盟
    三、赛事安排
    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 预赛时间: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负责本辖区内的预赛;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负责本部门直属单位的预赛,中央军委科技委、武警总部负责各自系统的预赛。
    2. 决赛时间:2016年5月25日(星期三)-28日(星期六)。决赛地点在广州。
    有关讲解大赛的具体方案详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1. 各地各部门自愿组织报名参加。各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中央、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构推荐3名选手参加决赛;各直辖市、决赛所在地广州市各推荐6名选手参加决赛,军队、武警各推荐6名选手参加决赛。各代表队原则上安排1名领队,建议观摩人员不超过8名。邀请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选手参加决赛(不超过6人)。
    2. 参赛要求。参赛选手为从事科普讲解工作满一年的在职员工或兼职讲解人员。同时,欢迎其他科学传播爱好者(职业不限、年龄16周岁以上)参赛,均可在当地科技主管部门或其所属部门等报名。比赛时使用普通话。
    3. 经费。各参加决赛选手的差旅费自理,不需交纳其它参赛费用。专家聘请、参赛场地租赁、设备配置、服务及人员保障等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承担。
    4. 报名时间及要求。预赛安排由各地各部门自行决定。推荐参加决赛的选手应在5月18日(星期三)之前完成报名。
    5. 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州科普联盟:杨玉娟、罗静婷、罗婉艺
    电  话:020-39348107、39348046
    传  真:020-39348000
    手  机:15813316776、13826083392、13660677212
    邮  箱:gzkplm@163.com
    会务QQ群:455942094

    附件:1. 2016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实施方案
          2. 2016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报名表
          3. 2016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代表队信息表

 科技部办公厅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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